工作福利
一、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為促進勞資和諧、凝聚員工向心力及照顧員工福利,除法規規定外並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以推動各項職工福利措施包括員工旅遊、週週有點心等,並協助溝通勞資雙方意見。 本公司之主要員工福利措施如下:
項目 |
說明 |
保險類 |
勞保、健保、團體意外保險。 |
獎金類 |
年終獎金、三節獎金、開工紅包。 |
補助類 |
國內外旅遊、員工聚餐、尾牙及摸彩。 結婚禮金、生育禮金、重大傷病補助、喪葬補助、教育訓練補助、住租房津貼。 |
活動類 |
每三年員工健康檢查,週週下午茶點心 |
其他 |
年資服務獎、專業醫護人員定期臨場衛教服務、茶水間設備。 |
二、教育訓練
本公司每年依據事業經營、業務方向及未來前瞻性發展,對各級主管及同仁皆規劃完整的職能訓練,包含新人入職訓練(含個資保護政策宣導)及在職教育訓練,協助本公司同仁透過多元學習方式持續學習成長,並導入企業倫理信念發展相關訓練課程,培養同仁關鍵能力。
- 2024年度新人入職訓練共計84人次完成,總時數為252小時。
- 2024年度在職教育訓練共計87人次完成,總時數為124小時。
- 本公司於每年度定期績效面談時,主管與員工共同討論並設定個人年度發展計畫,透過定期檢視與反饋,協助員工量身打造最佳發展計畫。
三、員工彈性工時制度
本公司提供同仁彈性工時共有三個時段可以選擇,可於前一個月選定下月之上下班區間作為下月的上下班時段標準,如遇特殊狀況,亦可於公司HR系統進行變更,讓同仁可以兼顧家庭與工作的時間安排,提高員工認同感。
四、員工退休制度
本公司為安定員工退休後的生活。自97年7月1日起併行採用政府新制退休辦法,依勞工薪資總所得提撥6%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有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另一自願提繳率自員工每月薪資中代為扣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規定如下:
(一)自請退休(勞基法第53條)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依同條例規定辦理)
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工作25年以上者。
3.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凡符合自請退休要件者,勞工有權隨時請求退休,縱使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亦應依同法第55條及84條之2規定發給退休金。
(二)強制退休(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得強制其退休):
1.年滿65歲者。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勞工年滿65歲強制退休之年齡,得由本公司及員工雙方協商延後之;勞工如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依照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得由本公司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前項第一款之年齡,但不得少於55歲。
(三)退休金給與標準:
1.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後之工作年資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或保留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前之工作年資,其退休
金給予標準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2及55條計給。
2.強制退休之勞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導致而被強制退休者,退休金依前款規定加給20%。
3.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規定之員工,本公司按月提繳其工資6%之金額至勞工個人之退休帳戶。
(四)退休金給付
本公司應給付員工之退休金,自員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
五、員工滿意度調查
本公司人力資源部於2025年4月執行2024年台北總公司員工意見調查,以了解員工滿意度,並針對重大問題訂定改善計畫。本次員工意見調查內容包括薪酬、工作環境、職涯發展、企業文化及永續經營5大構面,員工覆蓋率為74.1%。同時,72.5%的員工高度認同公司(整體滿意度6分以上),我們計畫於2025年達成75%員工高度認同公司的目標。
對象 |
台北總公司全體職員(到職滿一年) |
題目 |
薪酬、工作環境、職涯發展、企業文化及永續經營 |
調查母體 |
147人 |
覆蓋率 |
74.1% |
負責單位 |
人力資源部 |
調查頻率 |
每年一次 |
調查期間 |
2025/4/23~2025/5/5 |
整體滿意度 |
6.91分(最低0分,最高10分) |
調查結果 |
公司整體員工滿意度為6.91分,72.5%員工高度認同公司。 |
提升改善方案 |
針對本次滿意度調查分數最低的項目分別為工作環境(5.61分)、升遷管道(5.84分)及薪酬制度(5.94分),2025年持續改善內容與推動專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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